保险计划投保年龄出生30天(含)- 17(含)周岁,可续保到18周岁。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适用人群:
缴费期:
保障期:1年
缴费方式:
保险价格:¥
产品详情
投保年龄 | 出生30天(含)- 17(含)周岁,可续保到18周岁。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属于续保或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不受等待期时限的限制。 |
等待期 | 90天 |
医院范围 | 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
缴费方式 | 年缴 |
保险期间 | 1年 |
重大疾病种类 | 15种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3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