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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记者周慧)1000万元!昨日,全国巨灾指数险开展以来的首单理赔落地。21日,台风“海马”登陆汕尾,直接触发巨灾险赔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赔偿1000万元。
不同于其他省份试行的巨灾保险,广东省政府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指数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降雨量和气温等气象指数通常被作为触发参数。
8月1日,汕尾市政府与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签订了巨灾指数保险协议。根据巨灾指数保险协议,“海马”登陆风速42米/秒已超保单约定台风事件阀值,触发了赔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受灾指数,保险公司将赔偿1000万元。截至10月25日,受台风“海马”影响,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共接到报案4103宗,估损共计近1.7亿元。其中车险接报案1482宗,农险接报案1989宗。
业内人士表示,广东省巨灾保险制度体现了广东省政府运用现代商业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先进意识。在现行财政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巨灾保险具有放大财政支出的效应。
名词解释
所谓指数保险,是指围绕台风、强降雨和地震等重点灾害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对损害和损失程度进行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时,被保险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